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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

资产公司〔2023001                  签发人:郎瑞红


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精神,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资产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资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凡属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资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条 资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研究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资产公司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二、研究确定资产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讨论决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三、研究决定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规章制度、政策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四、研究资产公司的人事安排、人才引进与培养、职称、工资、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重要事项。

五、研究并上报科、室、实体等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关负责人任免、工作人员配备等方案。

六、研究资产公司年度经费预决算、资金使用、项目投入、对外投资、项目招投标、资源调配及内部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七、研究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稳定等重要事项。

八、研究资产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九、其它须经资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三条 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召集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视情况增减。

第四条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提出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相关科、室、实体提出议题应事先提交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会议议题经书记、总经理协商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重大议题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前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酝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会前沟通交换意见,形成基本共识后,方可召开会议讨论研究。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分管领导缺席,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讨论其分管的议题。

二、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分管成员应首先对议题做必要的说明并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参会其他成员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经过充分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必须符合多数成员意愿且不得与上级精神相抵触。

三、表决可以通过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通过,最后由主持人对议题做出明确结论。

四、对讨论的问题有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并充分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向学校党政领导请示汇报。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

一、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做出决定,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有效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组织传达和落实。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组织申述,但要坚决按照集体决定执行。

三、对于会议决定事项,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坚持群众路线原则。

公司班子成员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发挥职工的首创精神,要注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第八条 实行回避制度。会议讨论研究涉及与会成员及其亲属的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第九条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性;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密。

第十条 在落实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情况和事项应及时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结论、决定等,应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并注意妥善保存。

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51

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5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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