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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证明信”。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在一般情况下,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系指狭义概念。

2、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3、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及一般形式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主要形式。其主要内容有: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章,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增强党性修养。

2)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其精神,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既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又团结同志、共同提高的目的。

5)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研究加强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7)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讨论党内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表彰优秀党员。

8)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活动。如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观看有意义的录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9)通过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及相关事宜。党的组织生活一般形式主要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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